Yahoo知識:如何辦理抛棄繼承

發問者:花花兒 ( 初學者 2 級)

發問時間:2012-03-06 15:18:23 ( 還有 9 天發問到期 )

知識家雖然有很多相關問題~但日期都太遙遠了= =

連期限我看到的都不一樣~有說兩個月也有說三個月的!!

所以我想問最新的拋棄繼承的程序

因為父親過世~我們家三姊妹都要辦理!

請問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我父親是在1/9過世~這樣是否還來的及

不要說法條~只要說順序還要準備資料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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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鄭志明 估價師 地政士 ( 初學者 4 級 )

回答時間:2012-03-06 16:31:05

如何辦理抛棄繼承

一、   法令依據:

民法第1174條:「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二、   辦理程序:

()由以上之法令可知,辦理抛棄繼承,應於死亡發生後,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被繼承人之戶籍所在地管轄之法院)為之。

()應檢附之文件:

1.民事聲請狀(聲請拋棄繼承准予備查)(法院網站有提供)

2.死亡證明書一份。

3.被繼承人之死亡除戶謄本一份(有死亡記事之謄本)。

4.每位繼承人之戶籍謄本一份。

5.每位繼承人之印鑑證明書一份。

6.繼承係統表 (法院網站有提供)

7.繼承權抛棄通知書。(無固定格式自行製作即可)

8.繼承權抛棄書。(無固定格式自行製作即可)

9.每位繼承人之印鑑章。(在申請文件上蓋章)

以上僅提供參考,各法院可能會有不一樣之規定,仍以法院所提供之資訊為準。或請教相關之專業人士。

三、參考法院網站: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熱門連結/書狀範例

   http://tpd.judicial.gov.tw/?struID=2&contentID=6

   點選 「少年及家事」即會有很多的書狀參考範例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2.asp

原文網址: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30603710&mode=w&from=answer&an_last=true&.crumb=S5lxQQVuS82#last_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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