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民國82年退伍即開始從事不動產相關業務,經歷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及不動產估價師,目前為執業之地政士及不動產估價師,專業為不動產登記業務(代書業務)及不動產估價。歡迎對不動產相關之問題有興趣及疑問者都可進來討論並給予指教及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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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業務及收費標準:

地政士業務:

依地政士法第16條,地政士可執行下列業務:

一、代理申請土地登記事項。(買賣、贈與、繼承等與土地建物登記相關之所有事項)

二、代理申請土地測量事項。(土地測量、建物測量、鑑界、合併分割等測量相關業務)

三、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事項。(贈與稅、遺產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與土地相關稅務)

四、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公證、認證事項。(遺囑、租約公證等事項)

五、代理申請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價金提存等事項)

六、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事項。(買賣不動產、租賃不動產、借款契約書、共有物分管協議書及與不動產相關合約之擬定)

七、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不動產相關之簽證業務)

八、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事項。(抛棄繼承、陳報遺產清冊、特別代理人等及都市更新之諮詢與業務)

地政士收費標準:

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

收費對象

說明

訂立契約手續費

1,000

買賣雙方

 

產權移轉登記

(買賣、贈與)

12,000

1.買方

2.依當地習慣

一筆土地及一棟建物12,000元。

土地或建物每增加一筆或一棟加收1,000元。

單筆土地或建物買賣移轉收費7,000元,每增加一筆或一棟加收1,000元。

抵押權設定登記(銀行)

4,500 

買方 

一筆土地一棟建物4,000 土地或建物每增加一筆或一棟加收1,000元。

抵押權設定登記(私人)

10,000 

買方 

訂立借款契約書、借據及本票

一筆土地一棟建物10,000 土地或建物每增加一筆或一棟加收1,000元。

塗銷登記

2,000

賣方

一筆土地一棟建物2,000 土地建物每增加一筆或一棟加收500元。

代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

1,000

買方

如為移轉之客戶,屬於售後服務,不收取費用。

實價登錄

2,000

買方

依辦理件數。

贈與稅申報

2,000

受贈方

依辦理件數。

繼承登記

(分割繼承)

20,000

委託方

以單一地政事務所為準;若跨所每多一所加收5,000

其他財產如股票、銀行、車籍等移轉每一筆加收車馬費1,000

陽台補登

工務局申領圖表

12,000

2,000

委託方

依辦理件數。

土地鑑界

5,000

委託方

依辦理件數。

拋棄繼承

10,000

委託方

依辦理件數。

陳報遺產清冊

10,000

委託方

依辦理件數。

其他

 

 

依案件先行報價

(1):本收費標準得視實際需要進行修訂之,實際會經先行報價。 

(2):本表不含政府單位規費、地政規費、稅金費用、法院規費及其他政府開立之費用。

 

不動產估價師業務:

依不動產估價師法第 14 條,不動產估價師之業務如下:「不動產估價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業務。」。故有關土地、建物及相關權利之估價均可受委託,進行估價。估價費用係由本事務所先行報價,經確認簽訂委託書後進行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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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志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