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知識問題:兄弟之間 房屋過戶
發問者:德銘 張 ( 初學者 5 級)
發問時間:2011-09-07 03:19:41 ( 還有 9 天發問到期 )
請教大家 :
我97年用我弟弟的名字買了間房子
現在想要過戶回來
請問 要怎麼處理比較不會課到稅
或是我可以提出銀行帳戶證明的話
可以不用被課稅嗎??
自己辦過戶的話 流程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最近很鹹 想說自己來跑跑流程
一來省錢 二來可以多學一點東西
請有經驗的大大們 踴躍回答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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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鄭志明 ( 初學者 5 級 )
回答時間:2011-09-07 15:51:50
答:兄弟之間的移轉會發生的稅費如下:
一、增值稅:每間房子會產生的增值稅不一樣,若以贈與方式辦理,則只能用一般稅率;若以買賣方式辦理且符合自用的條件,則可採自用的優惠稅率。
二、契稅:無任何節稅方式,只要是生前的移轉,均須課徵契稅。稅額為房子現值乘上6%的稅率即為應納的契稅。
三、贈與稅:由於是二等親的移轉,故均須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但若能提供確有支付價金的證明,經國稅局核認,當然就可以免除繳納贈與稅。贈與稅的計算方式為贈與總額扣除免稅額及可扣除之扣除額後乘上10%稅率即為應納之贈與稅。
四、規費:包括有印花、謄本費、地政規費等約為過戶總價值額的1/1000*2
五、貸款費:政府會收設定價額的1/1000規費。
六、代書費:不貸款約為1.5萬~2.0萬,貸款會再加收0.5萬左右。
相關之程序可向稅捐處、國稅局及地政事務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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