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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權狀上將看不到「地目及等則」了

從日據時期沿襲以來的地目等則,即將於民國106年1月1日廢除。

依現行登記簿謄本及權狀上之標示部,均有地目等則之欄位,地目等則所呈現的乃是「過去式」該土地所使用的狀況。然而我們比較在意的是「現在式」及「未來式」該土地可以使用的方式。

而該土地將來可使用的方式,在都市土地乃規定在各個縣市政府之都市計劃及相關法規上。非都市土地其可使用之方式,乃依登記簿謄本上的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來進行使用管制。

以上不管是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均非以地目及等則來進行管制及使用,故於明年106年1月1日起,內政部即將廢除地目及等則之欄位。(計然地政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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