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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及贈與稅法之修法重點--- (2)

本次遺產及贈與稅法之另一修法重點即免稅額的提高 。 
        我國遺產稅、贈與稅免稅額自民國84年調整迄今已十餘年,其間曾於95年起按物價指數漲幅11.32%調整、惟因經濟成長、國民所得提高,各方迭有反映現行免稅額度過低,使多數因薪資所得累積財富之中產階級亦需負擔遺產稅。為落實遺產稅平均平均社會財富之目的,並使一般中小額財富者免於遺產稅負擔,故將遺產稅免稅額提高為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亦提高為2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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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志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