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是該「贈與」還是「繼承」
 

話說一位客戶匆匆跑來

直說其父親已重病住院

聴人家說將來繼承時遺產稅會很重

要趕快將其父親名下的房子

過戶到他名下

請代書趁其父親尚清醒時趕快進行過戶

本於專業於是將其個案之稅費試算一下

得出下列之試算額

也藉此來分析

究境是生前贈與划算亦或是留待將來辦理繼承划算

 

房子是位於北投之中古屋四樓公寓之第三樓

經計算其相關數據如下

土地價值:474萬元(依當年度公告現值計算)

建物價值:11萬元(依房屋之課稅現值計算)

合計總值:485萬元

土地增值稅:(一般稅率 )146萬元;(自用稅率)46萬元

契稅:0.66萬元(建物價值之6%計算)

 

【生前贈與】

則其應付之相關費用及稅費如下

增值稅,若符合自用稅率之條件則可採優惠稅率46萬元,

否則要用一般稅率146萬元

契稅,0.66萬元無任何節稅技巧,生前移轉均應繳納

贈與稅,依其贈與總值扣除免稅額後乘上稅率10%(98年1月23日新修定稅率)

計算如下  [485萬- 220萬(免稅額)]*10%=26.5萬元

政府相關規費,約為1萬元

代書費,約為1.8~2.5萬元(依個案而定)

 

【繼承】

則其應付之相關費用及稅費如下

增值稅,不用課徵,並將被繼承人生前之增值稅洗掉,

將來再出售以繼承時起重新計算

契稅,不用課徵

遺產稅,則應依被繼承人死亡時當時所遺留下來之總遺產來進行試算

將總遺產扣除免稅額(1200萬元)及扣除額(配偶扣除額、子女扣除額、喪葬費等...)後

乘上稅率10%(98年1月23日新修定稅率)即為遺產稅

由遺產稅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可知大約遺產總額在1600萬~1800萬均不會被課到稅

政府相關規費,約為1萬元

代書費,約為2~5萬以內(依個案而定)

 

經由以上分析不難看出繼承是較為有利的

一般通常來講    以費用的角度來說

繼承是較生前贈與划算的

 

那我們要問的是什麼時候會要用生前贈與呢

一、理財規劃

如名下財產過多   每年所收的租金收益很高

要繳的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   因此會繳很多稅

於是乎先將一部份財產過戶至子女名下

二、生前的意志

即使多花錢也要將某部份的財產給特定的人

三、避免將財產落入他人之手

如其繼承人(子女)有人過逝   財其財產則由配偶與孫子女共同繼承

此時財產即有可能由媳婦或女婿來繼承

四、其他   

社會現象無窮   你我沒想到的情況

 

結論

一般來說  以稅金的角度  

辦理「繼承」是較「「生前贈與」划算的

除非有上述之理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鄭志明 的頭像
    鄭志明

    鄭志明 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製茶士 事務所

    鄭志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